股份相关 - 公司发起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1250万股,每股面值1元[3]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356879522股,均为普通股[3]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3]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4] - 董事、高管所持本公司股份自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4] - 董事、高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4]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违规买卖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4]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4]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4]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对违规决议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或撤销[4][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下有权诉讼[6]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书面报告公司[7] - 股东滥用权利造成损失应依法赔偿[6][7] - 控股股东、实控人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否则担责[7] 关联交易与决策 - 特定关联交易需经股东会审议批准[9] - 董事会建立对大股东所持股份“占用即冻结”机制[8][9] 公司治理结构 - 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可决定多项事项,可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决议[9] - 公司经决议可发行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9]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17]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19]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20]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可设副总经理5名[21] 利润分配与财务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22] - 股东大会审议修改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3] - 董事会审议修改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出席会议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并经2/3以上独立董事表决通过[23]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的,可不经股东会决议[23]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需通知债权人并公告[24]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25]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25] 章程修订 - 2025年8月5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议案[1] - 本次章程修订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7] - 公司将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27]
嘉化能源(600273)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