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机构与责任 - 公司证券事务部是信息披露常设机构,董事会秘书协调执行制度,董事长承担首要责任[3] 披露方式与时间 - 公司信息披露采用直通和非直通两种方式[3]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10] 定期报告要求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1] 业绩预告与披露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3] - 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露或传闻且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应及时披露相关财务数据[13] 审计意见处理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13] 重大事件披露 - 发生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公司应立即披露[13]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属于重大事件[15]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对重大事件有较大影响时,应书面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1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18,21,27]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履行披露义务[18] - 重大事项触及董事会决议、签署意向书或协议、公司知悉等时点需及时披露[21] - 重大事项筹划阶段出现难以保密等情形需及时披露筹划情况和既有事实[21] 特殊情况处理 - 公司在规定时间无法披露重大事项详细情况,可先披露提示性公告并承诺2个交易日内披露符合要求的公告[22] - 市场出现公司传闻,董事会应调查核实[22] -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筹划重大事项应分阶段披露进展[22] 豁免与暂缓披露 - 拟披露信息涉及国家秘密等可豁免披露,涉及商业秘密符合条件可暂缓或豁免披露[23,24] 子公司披露义务 - 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主体、参股公司发生重大事项按规定履行披露义务[24,25] 内部管理要求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应为信息披露工作提供便利,董事会定期自查信息披露制度实施情况[28] - 公司各部门重大决策前应从信息披露角度征询董事会秘书意见[27] - 控股子公司设专人负责信息披露,子公司董事会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28] 直通业务管理 - 上证所配发数字证书由董事会秘书保管,仅用于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30] - 直通披露业务信息有误应及时披露补充或更正公告[30] - 直通披露业务异常时按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方式办理信息披露[30] 信息保密 - 关注和引导公司相关人员社交媒体信息发布,防止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32] - 聘请中介机构需签订保密协议,业务合作中不得泄露内幕信息[32] 违规处理 - 信息披露违规责任人将受处分并可能被要求赔偿[34] 制度解释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批准[37]
铁流股份(603926) - 铁流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