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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地香江(603887) - 总裁工作细则
城地香江城地香江(SH:603887)2025-08-05 18:31

人员设置 - 公司设总裁1名,副总裁等若干名,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2] - 兼任高管的董事不得超公司董事总数二分之一[4] 总裁权限 - 总裁可审议决定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的交易[7] - 总裁可审议决定相关营收低于公司近一年经审计营收10%或不超1000万元的交易[7] - 总裁可审议决定相关净利润低于公司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或不超100万元的交易[8] - 总裁可审议决定成交金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或不超1000万元的交易[8] - 总裁可审议决定产生利润低于公司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或不超100万元的交易[8] 会议安排 - 总裁办公会原则上每季度至少开一次,可临时召开[12] - 总裁办公会由总裁主持,可指定副总裁代为主持[12] - 总裁办公会记录由总裁或总裁办签发备案[13] - 总裁办公会有分歧以总裁意见为准[13] 其他规定 - 属股东会或董事会权限事项,董秘应提醒提交审议并记录发言[14] - 总裁办公会决定事项由总裁指定部门监督落实并报告情况[13] - 总裁应在年度董事会报告公司经营情况[15] - 总裁应按董事会要求报告重大合同等情况[16] - 细则由董事会解释,与法规冲突以法规为准[18] - 细则自董事会批准生效,修改由总裁办公会提意见,董事会批准[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