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开特股份(832978)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开特股份开特股份(BJ:832978)2025-08-05 19:01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1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关联方定义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8]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9] 审议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须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且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6] - 对关联方提供担保决议需经出席董事会无关联关系2/3以上董事同意[17]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15] 审议披露标准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交易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9]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元交易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9] - 公司与关联方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3000万元交易需评估或审计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9] 其他规定 - 中小股东指除特定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关联方外的其他股东[28] - 关联交易未获批不得执行,已执行未获批公司有权终止[24] - 已执行未获批关联交易公司应在60日内履行批准程序并确认[24] - 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均提交股东会审议[24] - 股东会对普通决议关联事项须经出席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须2/3以上通过[18]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18] - 不属于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范围的关联交易事项由总经理批准[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