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特股份(83297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3]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9]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9]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9]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9] 报备要求 - 年度和中期报告披露后10个交易日内提交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文件[14] - 合并、分立等重大事项披露后10个交易日内提交相关材料[15] - 收购等活动披露后10个交易日内提交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文件[17][18] 自查期间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6个月及中期报告披露日前3个月为自查期[14] - 合并、分立等事项自查期为董事会决议披露日前6个月[16] - 收购等活动自查期为披露日前6个月[17][18] 档案管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至少保存10年[20] - 及时补充完善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信息[20] 其他规定 - 5%以上股份股东不得滥用权利要求公司提供内幕信息[22] - 进行重大事项制作进程备忘录,相关主体配合[20] - 通过签订保密协议告知保密义务及责任[22] - 内幕信息公开前控制知情人员范围[22]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公司处罚并要求赔偿[23] - 中介服务机构违规公司视情况处理并追责[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