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嵘泰股份(605133) - 中山市澳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嵘泰股份嵘泰股份(SH:605133)2025-08-05 19:17

业绩总结 - 2025年1 - 5月营业收入219,971,457.75元,2024年度为559,884,673.48元[19] - 2025年1 - 5月营业总成本201,911,355.09元,2024年度为496,141,685.36元[19] - 2025年1 - 5月净利润13,316,248.08元,2024年度为44,130,021.72元[19] - 2025年1 - 5月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53,033,072.86元,2024年度为270,086,113.81元[20] - 2025年1 - 5月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25,704,964.72元,2024年度为276,951,554.21元[20] - 2025年1 - 5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7,328,108.14元,2024年度为 - 6,865,440.40元[20] 财务数据对比 - 2025年5月31日货币资金为27310308.22元,较2024年12月31日的13584435.66元增加[15] - 2025年5月31日应收账款为144537779.30元,较2024年12月31日的216562211.85元减少[15] - 2025年5月31日存货为244623553.17元,较2024年12月31日的152972576.24元增加[15] - 2025年5月31日流动资产合计483010323.53元,较2024年12月31日的449067732.07元增加[15] - 2025年5月31日固定资产为126371498.61元,较2024年12月31日的27533458.29元增加[15] - 2025年5月31日在建工程为42477.88元,较2024年12月31日的89722717.93元减少[15] - 2025年5月31日非流动资产合计182088828.14元,较2024年12月31日的165485989.83元增加[15] - 2025年5月31日资产总计665099151.67元,较2024年12月31日的614553721.90元增加[15] - 2025年5月31日流动负债合计392,815,554.62元,2024年12月31日为366,800,677.78元[17] - 2025年5月31日非流动负债合计81,727,036.98元,2024年12月31日为71,241,898.80元[17] - 2025年5月31日负债合计474,542,591.60元,2024年12月31日为438,042,576.58元[17] - 2025年5月31日所有者权益合计190,556,560.07元,2024年12月31日为176,511,145.32元[17] 股东与资本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注册资本为6482.446万元,实收资本为6461.6127万元,股东中山市勤合致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尚有20.8333万元注册资本未出资到位[33] - 2025年5月,中山市勤合致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实缴出资50万元,其中20.8333万元计入实收资本,29.1667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6482.446万元[33] - 截至2025年5月31日,郭炫谟认缴及出资2171万元,认缴出资比例33.4904%[33] - 截至2025年5月31日,夏诚亮认缴及出资471.4506万元,认缴出资比例7.2727%[33] - 截至2025年5月31日,黄静锋认缴及出资413.7917万元,认缴出资比例6.3833%[33] 会计政策与准则 -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7号相关规定,自2024年12月6日起执行解释18号相关规定[151] - 执行解释17号“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规定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153][154] - 执行解释17号“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规定,采用未来适用法[153] - 执行解释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规定,进行追溯调整,2024年1 - 11月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营业成本增加388,279.40元,销售费用减少388,279.40元[155] 税收政策 - 增值税按6%、13%等税率计缴,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政策,出口退税率为13%;房产税从价计征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余值的1.2%计缴,从租计征按租金收入的12%计缴;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的7%、5%计缴;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的3%计缴;地方教育附加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的2%计缴[156] - 公司2024年度按15%计缴企业所得税,2025年1 - 5月暂按15%预提预缴企业所得税[156][158] -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159] -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公司经核准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按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