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信息 - 2020年2月28日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60万股[3] - 2020年4月17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3] 股份相关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4] - 董事会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的决议,需经全体董事的2/3以上通过[4]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6]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所持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6] 股东权益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诉讼[1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对全资子公司相关问题请求诉讼[10]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书面报告[11] 重大事项审议 - 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3] - 公司股东会审议与关联人达成交易(公司提供担保除外)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的关联交易[13] 担保规定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4]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4] - 公司1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4]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4]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4] 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14]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股东会)[15]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23] 董事规定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30]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等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30]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32]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53]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10%[54] - 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预计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为特殊情况[55] 信息披露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53] 其他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配备专职审计人员[61]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以续聘[61] - 控股股东指持股占公司股本总额超50%或未超50%但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68]
安宁股份(002978)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