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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股份(002978) - 股东会议事规则
安宁股份安宁股份(SZ:002978)2025-08-06 16:01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5] 股东会召集与通知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0]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16] 股东会提案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案[1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5] 股东会投票与表决 - 股东会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2] - 发行类别股公司特定事项需经出席类别股股东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3] - 股东会就选举两名以上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表决实行累积投票制[29] 股东会其他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8]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若有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交易日公告说明[19] - 股东会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形式召开,现场地点无正当理由不得变更[21]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相关信息[32]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3]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