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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股份(002978) - 公司章程
安宁股份安宁股份(SZ:002978)2025-08-06 16:0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在深交所上市,首次发行4060万股[5] - 公司注册资本471,989,958元,股份总数471,989,958股[6][12] - 设立时成都紫东投资持股5000万股,比例50%;罗阳勇持股3500万股,比例35%;罗洪友持股1000万股,比例10%;陈元鹏持股500万股,比例5%[12]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13] - 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等,合计持股不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17]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9]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类股份总数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9]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凭证[22]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相关方诉讼[27] - 股东滥用权利造成损失,应依法担责[28]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审议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36]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37]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9]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2]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49]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61]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1名,独立董事不少于董事总数1/3[79]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定期会议,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90] - 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4个专门委员会[103] 利润分配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8] - 具备现金分红条件时,优先现金分红,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10%[120] 其他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16]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审计费用也由股东会决定[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