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国信(002608) - 内部审计制度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三名,其中独立董事两名[4] - 审计委员会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和实施等多项职责[7] 审计部职责 - 审计部制定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报告审计结果等职责[6][8] - 审计部履行职责时可行使要求报送资料等多项职权[8][9] - 审计部负责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具体组织实施工作[20] 审计范围与频率 - 内部审计涵盖销货与收款等业务环节[11][12] - 审计部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2] - 审计部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至少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情况[14] - 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等进行一次检查[14] - 审计部在重要对外投资事项发生后及时进行审计[14]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一次[17] 报告审议与流程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1] 审计工作规范 - 审计人员在审计工作中应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并由专人复核[22] - 内部审计机构在审计项目完成后向档案管理部门办理移交手续[24] 审计档案保管 - 审计档案保管时间分为永久、30年和10年三种[24] 违规处理 - 被审计单位未按规定开展等情形,内部审计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追究责任[26] -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违规导致严重后果等情形,对相关人员处理,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27] 权益保护与子公司管理 - 公司应保护内部审计人员合法权益,受打击报复及时采取保护措施[26] - 所属子公司未建内部审计制度或未开展工作,审计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移送处理[28] 制度建设 - 公司和所属子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