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连技术(300679) - 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8月)
董事提名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3%以上可提名非独立董事[5]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可提名独立董事[5] 投票权 - 累积投票选举董事,投票权等于股份总数乘应选人数[2] - 选举独立董事,投票权等于股份数乘应选独董人数[9] - 选举非独立董事,投票权等于股份数乘应选非独董人数[9] 当选规则 - 当选董事需选票超有表决权股份数一半[13] - 当选人数少于应选,已当选超章程规定三分之二,缺额下次选举填补[13] - 当选人数少于应选,已当选不足章程规定三分之二,对未当选者二轮选举[13] - 多名候选人得票相同且全当选超应选人数,进行二轮选举[13] 特殊情况处理 - 股东会选举未列出情况,协商不一致按出席有表决权股份半数以上股东意见办理[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