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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联行(002285) - 信息披露制度(2025年8月)
世联行世联行(SZ:002285)2025-08-06 18:16

信息披露制度依据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2] 信息披露原则 -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披露[6] 披露方式与文件要求 - 公司信息披露采用直通披露和非直通披露两种方式[11] - 信息披露文件采用中文文本,同时采用外文文本时以中文为准[15]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在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披露[28] -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4] 业绩预告与特殊情况处理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32]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公司董事会应针对该审计意见涉及事项作出专项说明[32] 重大事项披露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等需立即披露[35]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需关注[36] 人员职责 -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主要负责人[51] 保密与合规 - 信息知情人对未公告信息负有保密责任,内幕交易造成损失需赔偿[66] 违规处理 - 信息披露违规责任人将被批评、警告、解除职务等,还需承担损害赔偿责任[87]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后也需董事会批准[95]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