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标准 - 非日常重大交易报告标准:资产总额占比10%以上或资产净额占比10%且超1000万元等[8][9] - 日常交易合同报告标准:部分事项合同金额占总资产50%以上且超5亿元等[11] - 关联交易报告标准:与关联自然人超30万元或与关联法人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超0.5%等[13] - 诉讼仲裁报告标准: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等[14] 重大事项 - 重大风险事项: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总资产30%等[15] - 重大变更事项:变更公司章程等,5%以上股份股东持股情况变化等[16] - 重大事项包括发生重大环境等事故、收到整改等决定、不当使用科技或违反伦理等[18] 报告相关 - 重大事项报告义务人包括董事、高管等人员和机构[5][6] -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接收信息主要联络人[4] - 重大事项信息含拟提交审议事项、重大交易等[8] - 控股子公司应制定内部信息上报制度[6] - 重大事项报告程序为责任人核对信息、报告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审查汇报、按规定披露[20][21] 信息提供 - 公司基本情况等由总经理办公室等提供,董事会等情况由董事会办公室提供[22] - 公司主要资产相关情况由资产管理部门提供,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由董事会办公室和财务部提供[23] -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董事会办公室等提供,发展战略等由战略投资部提供[23] - 公司重大诉讼或仲裁由战略投资部法务岗提供,劳动人事等由人力资源部提供[23] - 公司会计政策等财务信息由财务部提供,借贷等合同由财务部提供[23] - 非主营业务对外投资由战略投资部提供,持股5%以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由股东提供[23] 责任与制度 - 违反制度行为董事会将追究部门或子公司负责人法律责任,未履行职责将追究人员责任[27][28]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批准施行,修改后也需董事会审议批准生效[30]
世联行(002285)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