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鹤股份(603733) -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董事会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6] - 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6]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9]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提前3日书面通知,紧急时可口头等通知[11][13] 提案与参会 - 提案人应在会前10日提交完整提案[16] - 董事连续二次未出席且不委托,董事会建议撤换[17] - 董事任职期内超半数未出席需书面说明披露[17] - 一名董事一次代出席不得超两名董事[19] 会议举行与表决 - 董事会会议须过半数以上董事出席方可举行[8] - 通知发出3日未确认需主动联络[14] - 定期会议现场召开,临时可通讯,过半数反对则现场[22] - 决议表决一人一票,关联董事无表决权[24] - 过半数无关联董事出席可开会,决议须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25] - 董事会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另有规定除外[26] 会议记录与生效 - 会议记录由秘书或代表记录,出席签名,保管不少于10年[28] - 通讯表决收到全体董事过半数书面签署生效[29] 决议执行与监督 - 每次会议汇报以往决议执行情况,董事可质询[31] - 秘书或负责人汇报执行情况并协助督促[31] - 董事会可要求经理层汇报经营情况[31] 规则相关 - 规则与法律等冲突以法律等为准[32] - 规则经股东会批准生效,修改等由股东会决定[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