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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密新材(83624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华密新材华密新材(BJ:836247)2025-08-06 18:32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无需提交股东会[3] 管理内容 -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的是形成双向沟通渠道、建立稳定投资者基础等[8] - 基本原则有充分披露信息、合规披露信息等六项[9]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证券分析师、财经媒体等[11] 沟通相关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等[11] - 沟通方式包括信息披露、股东会、网络沟通平台等[13] 会议要求 - 公司应不晚于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举办年度报告说明会,董事长等出席并提前通知[14] 责任分工 - 董事长为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负责人,董事会是决策机构[15] 其他规定 - 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应建立完备档案制度[16] - 应将投资者意见传达至董事和高管,建立合作平台[18] - 其他职能部门协助工作,对员工培训[18] - 发布重大信息及时公告披露,特定情形公开致歉[18] - 纠纷可协商、调解,不成可诉讼[19] - 制度术语含义与《公司章程》相同,未尽事宜按规定执行[21]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