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密新材(836247)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4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3] 信息披露 - 报告期内暂缓或豁免披露材料10日内报送证监局和北交所[10] - 保存登记材料期限不少于10年[11] - 涉及国家秘密依法豁免,商业秘密符合情形可暂缓或豁免[8] - 出现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暂缓、豁免的商业秘密[9] - 涉及国家、商业秘密可特定方式豁免披露定期、临时报告[10] - 暂缓披露临时报告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并说明情况[11] - 暂缓、豁免披露需登记,涉商业秘密额外登记部分事项[10]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