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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密新材(836247)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华密新材华密新材(BJ:836247)2025-08-06 18:32

利润分配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4日董事会通过《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待股东会审议[3] 利润分配规则 - 提取10%利润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8]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留存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25%[10]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20%,特殊情况除外[13] 特殊情况界定 - 包括不可抗力、净利润降超50%、资产负债率超70%、重大投资或支出等[14] - 重大投资或支出指未来12个月交易支出达净资产10%且超3000万或总资产30%[14] 分红比例 - 成熟期无重大支出,现金分红占比最低50%[15] - 成熟期有重大支出,现金分红占比最低30%[16] - 成长期有重大支出,现金分红占比最低10%[16] 执行与监督 - 股东会决议后董事会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0] - 审计委员会监督利润分配政策执行[21] 决策与调整 - 董事会决策记录表决情况并保存书面记录[21] - 调整政策经董事会审议后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21] 信息披露 - 及时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及实施公告[23] - 年报或半年报披露方案执行情况[24] 其他规定 - 股东占用资金公司有权扣减现金红利[24] - 董事会负责制度解释和修订,经股东会通过后生效[2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