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三分之一或以上[16] - 设1名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和罢免,无需股东会审议[6] - 兼任经理或其他高管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6] 董事任期与职责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任不超六年[5]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建议撤换;独立董事此情况,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职务[11] - 董事辞任提交书面报告,公司收到生效,两交易日内披露[11] 董事会权限 - 对外投资权限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21] - 收购出售资产累计交易金额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21] - 委托理财累计交易金额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23] - 关联交易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在0.5%到5%之间[23] - 对外捐赠权限为10万元以上[23] 专门委员会 - 设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31] - 专门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32] 会议相关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十日前书面通知董事[41]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41] - 董事长十日内召集和主持临时董事会会议[42] 决策与表决 - 董事会决策重大问题需党委前置研究讨论后再审议[45]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50] - 关联交易表决,有利害关系董事不参与,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审议[58] 其他 - 董事会经股东会同意可设专项基金,用于董事津贴等支出[63] - 董事会应在多种情形下修改议事规则,修改后经股东会批准生效[65][66]
银星能源(000862) -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