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邦德股份(83817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邦德股份邦德股份(BJ:838171)2025-08-06 19:16

会议审议 - 2025年8月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议案[3] 委员会构成 -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非高管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8]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8]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8] 委员会职责 - 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11]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11] - 监督及评估公司内部控制[11] 信息披露 - 财务报告等事项经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2] - 公司须披露审计委员会人员构成等情况[23] 会议规则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提前三天通知[19]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成员过半数通过[23] - 委托他人出席的授权委托书不迟于会前提交[20]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等[21]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低于10年[21] 其他规定 - 履职重大问题触及披露标准须及时披露及整改[23] - 董事会未采纳审议意见须披露并说明理由[23] - 按规定披露审计委员会专项意见[23]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