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邦德股份(838171)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邦德股份邦德股份(BJ:838171)2025-08-06 19:16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3] 担保审批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10]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0]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0]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0] - 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0][11]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相关股东回避,由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10][11]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2/3以上董事同意[11] - 除需股东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外,其他对外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授权范围内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关联董事回避[11][12] 担保管理 - 担保合同订立后专人保存管理,督促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15个工作日内还款[18] - 责任人关注被担保方多方面变化防范风险[18] - 资本运作审查被收购方对外担保情况[18] - 公司作为一般保证人未经董事会决定不得先行承担保证责任[18] - 被担保债务展期并继续由公司担保视为新的对外担保,需履行申请及审核批准程序[19] 信息披露 - 公司发生对外担保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财务部门向注册会计师提供全部对外担保事项[21] - 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对外担保后在指定报刊披露相关内容及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21][22] - 已披露担保事项出现特定情形公司及时披露信息[22] 责任规定 - 公司对外担保未按制度执行,责任人承担相应处分和赔偿责任[24]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