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邦德股份(838171)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邦德股份邦德股份(BJ:838171)2025-08-06 19:16

关联交易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4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3] 关联方定义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或法人为关联方[7] 关联交易披露与审批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除担保外)应及时披露[14]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低于30万元、与关联法人成交低于标准的(除担保外),由总经理批准,总经理为关联方时提交董事会审议[14]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成交符合标准的(除担保外),由董事会审议批准[15] - 与关联方成交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除担保外),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5] - 达到披露标准的关联交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及时披露[15] 交易报告要求 - 达到《上市规则》规定标准,交易标的为股权需提供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告审计报告,为非现金资产需提供评估报告[15] 财务资助限制 - 公司不得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联方提供资金等财务资助,委托理财按发生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16] 董事会会议规则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时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17] 关联方担保规定 - 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均应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20] 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要求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违法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或要求违法违规提供担保[21] 关联交易定价 - 公司关联交易定价应公允,有政府定价可直接适用,有指导价可在范围内确定价格等[23] 关联交易披露形式 -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关联交易应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25] 日常关联交易处理 - 首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按协议金额由总经理审批或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无具体金额提交股东会审议[27] - 已审批执行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主要条款重大变化或期满续签,按协议金额处理,无具体金额提交股东会审议[27] - 每年日常性关联交易可预计年度金额,按预计金额提交审议,实际超预计总金额需就超出事项提交审议并披露[27]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决策程序和披露义务[28] 特定交易豁免 - 公司与关联方达成特定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如现金认购发行证券等[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