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尔化学(002258) - 利尔化学《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开一次定期会议[4]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提议时应开临时会议[7] - 董事长接提议或监管要求后10日内召集会议[8]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10日和5日发通知[10]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3日发出[13] 董事会会议出席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4] - 1名董事不得接受超2名董事委托[18] - 董事连续2次未亲自且不委托出席视为不能履职[18] - 独立董事连续2次未亲自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8] 董事会会议表决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意向分同意、反对和弃权[23] 董事会决策权限 - 决定单笔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的融资事项[25] - 决定单笔1亿元以上但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一年内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重大资产交易及采购等[25] - 决定单笔投资1亿元以上且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的内部投资[25] - 审议单笔担保额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25] - 审议3000万元以下,或3000万元以上但未达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的关联交易[26] 董事长会签审批权限 - 董事会闭会期间会签交易成交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不超1亿元的事项[26] - 董事会闭会期间会签单次投资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不超1亿元的内部投资[26] - 董事会闭会期间会签单笔100万元以上或租期超3年的资产出租事项[26] - 审批单次投资金额2000万元以下的对外投资[26] 会议档案保存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