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频三(300647)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开一次定期会议[6] - 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应开临时会议[9] - 董事长接到提议十日内召集并主持会议[11]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三日发书面通知[13] - 定期会议通知发出后变更事项,需会前三日发变更通知[16] 会议举行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7] - 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出席一次会议[21] 会议表决 - 表决一人一票,以记名和书面等方式进行[28] - 未做表决或多选,经要求不重新选视为弃权[28] - 提案决议须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担保等事项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31] - 董事回避时,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决议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33] - 提案未通过,条件未重大变化一个月内不再审议[36]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有问题,会议暂缓表决[37]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含届次、时间等内容[40] - 记录需真实准确完整,出席人员签字,保存十年[42][47] - 与会董事签字确认,有不同意见可书面说明,否则视为同意[43] 其他规定 - 决议披露前,与会及相关人员有保密义务[44]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并通报执行情况[45] - 规则由董事会解释,修改报股东会批准生效[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