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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频三(300647)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
超频三超频三(SZ:300647)2025-08-07 16:16

担保定义 - 公司持有股份超50%或能实际控制的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2] 担保审批 - 担保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未经批准任何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担保文件[3]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5]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5]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5]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15]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5] 担保对象 -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其他股东原则上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5] - 公司可对特定四类单位提供担保,这些单位需偿债能力强且符合规定[7] 申请资料 - 申请担保人需提供近三年经审计财务报告及还款能力分析等资信资料[10] 合同管理 - 公司对外担保须订立书面担保合同,合同应包含主债权种类数额等内容[20] - 担保合同订立时,公司要审查相关合同,拒绝不合理条款[20] - 董事长或授权人员依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签署担保合同[25] 部门职责 - 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对外担保具体事务,有多项职责[22][23][24] 后续处理 - 若被担保人15个交易日内未履行还款义务等情况,公司应及时披露[25] - 公司为债务人履行担保义务后,应向债务人追偿并报董事会[25] 信息披露 - 公司按规定履行对外担保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人员有报告和保密责任[28] 责任处分 - 公司董事会视情况对有过错的担保责任人给予处分[30] 制度说明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及修订,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34][35] - 制度中“以上”“内”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