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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灿坤B(200512) - 闽灿坤B-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修订)-2025.8.7
闽灿坤闽灿坤(SZ:200512)2025-08-07 16:16

制度审议 - 制度于2025年8月7日经公司2025年第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1] 会议召开 - 至少每年召开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或按需不定期召开[4] - 会前三天通知并提供资料,特殊情况不限,资料保存至少十年[4] 会议举行 - 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行[5] 会议组织 - 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和主持[6] 会议表决 - 一人一票,有不同意见时书面表决[6] 会议记录 - 记录保存至少十年,独立董事签字确认[7] 事项审议 - 特定事项经会议审议且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方可提交董事会[9] 职权行使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特别职权前需会议审议且过半数同意[10] 费用承担 - 公司承担会议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其他职权费用[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