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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位科技(600589) - 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大位科技大位科技(SH:600589)2025-08-07 17:4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7年12月25日成立,2001年6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84669890元[9]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互联网数据服务等一般项目及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许可项目[18] - 公司住所为广东省揭阳市区新兴东二路1号,邮编522000[9] 股份相关 - 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0万股[7] - 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4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21] - 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484669890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2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32]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32] 公司治理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应在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13]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7]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2/3、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1/3等情形下,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8] -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129] - 独立董事需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且在境内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不超过3家[114]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114] 交易与担保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54]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56]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56]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56] 财务资助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22] - 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42] - 单次或连续12个月内财务资助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会[142]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88]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部分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193] -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股利或二者结合分配利润,优先现金分配[194] - 无重大投资计划等,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母公司可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累计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