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经典(603096)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8月)
专门委员会设置 - 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2] - 专门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设主任委员1名[4] 委员提名与构成 -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部分委员会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主任委员[5] 会议规则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定期会议[7] - 专门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7] - 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7] 各委员会职责 - 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12] - 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等工作[14] - 审计委员会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15]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审部门定期检查[16] - 提名委员会拟定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建议[22]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26] 股东与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可申请召开临时股东会[20] - 审计委员会可在股东会前十日提临时提案[35] 薪酬审议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27]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27] 制度相关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原规则废止[30]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