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鼎股份(300824)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董事会秘书任职 - 公司设1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指定联络人且属高级管理人员[2] - 应取得公司上市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资格证书,任职需参加深交所后续培训[5] - 近三十六个月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等六种情形人士不得担任[7] 董事会秘书职责 - 负责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多项职责[9] - 负责董事会会议筹备、通知等工作[16] - 负责股东会筹备、通知及资料置备等工作[17] 聘任与解聘 - 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3] - 出现特定四种情形之一,公司应在一个月内解聘[13]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秘书,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在六个月内完成聘任[14] 工作细则 - “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20] - 经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亦同[20]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