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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明装备(002270)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华明装备华明装备(SZ:002270)2025-08-07 18:3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8年7月25日获批发行3650万股,9月5日在深交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896,225,431元[9]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10900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20]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896,225,431股,均为普通股[21][22]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2]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特定情形时,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者注销[27] - 公司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32]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股3%以上股东可书面请求查阅会计账簿等[38] - 股东对违法违规决议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诉讼[42] - 持股5%以上有表决权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45]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6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6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70]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83]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人,设董事长一人[112] - 董事会有权审议批准交易涉及资产总额达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的交易事项[11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召开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临时会议提前3日通知,特殊情况不受此限[122] 独立董事相关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31] - 担任独立董事需具有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133]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63][164] - 满足条件时分红,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20%[169]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78] 会计师事务所相关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85] - 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30天通知[187] 公司合并与减资相关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95]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后,法定和任意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前不得分配利润[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