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泉啤酒(600573) -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信息管理 - 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由董事会秘书负责,证券投资部协助[2] - 董事等涉密人员定期报告编制期间负有保密义务[2][3] 备案与保管 - 证券投资部保管提示函和保密承诺函期限为10年[4] - 信息泄露应向福建监管局和上交所备案[4] 信息报送 - 向特定外部使用人报送年报信息不早于业绩快报披露时间[6] 违规处理 - 外部信息使用人违规致损公司依法追责,涉罪移送司法[7][14] 内幕信息 - 公司应严格管理未公开内幕信息报送与使用[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