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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和兴(301013)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利和兴利和兴(SZ:301013)2025-08-07 20:01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讨论关联交易等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5] - 行使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7] - 提前三天通知,紧急事由可随时通知[10] - 至少每年召开一次,半数以上可提议临时会议[10] - 全部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0] - 记录会议日期、地点、审议事项等内容[11] - 年度述职报告应包括专门会议召开情况[13] - 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10年,证券事务部负责保存[13]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 召开前三日公司应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13] 其他 - 公司应为会议提供便利和支持,承担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