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和兴(30101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委员会组成与任期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并任召集人[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5] 会议规则 - 例会每年至少一次,提前5天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天通知[13] - 过半数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 会议档案保存不少于10年[15] 职责与流程 - 负责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与薪酬方案[7]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并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8] - 高管薪酬分配方案部分报董事会批准[8] - 下设工作组提供决策前期资料[10] - 考评后报酬和奖励方式表决通过报董事会[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