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 在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8]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0] - 连续任职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0] 补选与解职 - 独立董事辞职或被解职,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0]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应履职至新任产生,60日内补选[11] - 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董事会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职[14] 职权行使 - 2名以上独立董事书面要求延期提议未被采纳,应向深交所报告[18] - 特定事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5] - 行使特定职权应取得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7] 报告与披露 - 年度述职报告应含出席会议次数等,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13] - 披露董事会决议时应同时披露异议意见[20] 履职要求 - 董事会会议应本人出席,不能出席应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14] - 发现重大问题应尽职调查,督促改正并报告[17] - 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会同审计委员会履职[19] 会议相关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召集人,不履职时两名以上可自行召集[16]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20] 资料保存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1] - 会议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4] 公司协助 - 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协助独立董事履职[23] - 董事会秘书确保信息畅通并提供资源和意见[23] - 定期通报运营情况并提供资料[23] - 专门委员会会议前三日提供资料信息[24] 费用与津贴 - 聘请专业机构费用由公司承担[25]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定、股东会审议并在年报披露[26]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8]
华测导航(300627)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