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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慧生物-B(0262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中慧生物-B中慧生物-B(HK:02627)2025-08-08 06:12

审计委员会成员构成 - 审计委员会成员最少三位,全部为非执行董事,独立董事过半且至少一名有专业资格或专长[3] - 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3] - 现任核数师事务所前合伙人规定日期起两年内不得出任[3] 审计委员会任职相关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具专长的独立董事担任,董事会委任[6]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6] - 秘书由公司秘书或联席公司秘书担任,也可委任其他人[6][10] 审计委员会职责 - 负责监督评估外聘核数师工作、指导内部审计等七项职责[6] - 监督外聘核数师工作包括提供委任建议、检讨独立性等职责[7] - 监管财务汇报等系统包括检讨财务监控、与管理层讨论等职责[7] - 审阅财务报告应针对特定事项加以审阅[8] 审计委员会沟通与会议 - 成员须与董事会及高管联络,每年至少与外聘核数师开会两次[9] - 外聘核数师与审计委员会每年最少举行两次无执行董事出席会议,董事会秘书可列席[11] - 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每半年一次,两名以上委员提议或主任委员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提前三天通知[13] 审计委员会会议规则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名委员一票表决权,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 成员与讨论事项有利害关系须回避,可委托他人出席并明确授权范围和期限,最多接受一名委员委托[14] - 必要时可邀外聘核数师代表等相关人员列席会议,但仅成员有权投票[14] 审计委员会其他事项 - 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14]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或审计委员会秘书保存,初稿及定稿会后合理时间发送全体成员[14] - 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董事会[14]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批准,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H股境外上市并在港交所挂牌交易之日起生效[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