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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慧生物-B(02627)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中慧生物-B中慧生物-B(HK:02627)2025-08-08 06:22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最少三名董事,至少一名不同性别,独立董事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任期与职责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可连选连任[4] - 每年至少检讨一次董事会架构等并提建议[6] 决策与选举 - 决策研究当选条件形成决议,提交董事会[8] - 选举前一至两个月提候选人建议及材料[8] 会议规则 - 提前三天通知,同意可豁免期限[10]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0] - 书面签署决议与会议决议效力相同[10]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发送成员,议案及结果报董事会[10][12] - 委员有保密义务[12] - 工作细则经批准生效,现行细则失效[12] - 未尽事宜依法规和章程,抵触依规定[12] - 解释权归董事会,中英文歧义以中文版为准[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