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诚股份(601133) -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上市与股本 - 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13000.00万股[5] - 公司注册资本为528018424.00元,股份总数为528018424股[8][17] - 发起设立时总股2000万股,过建廷、过凤祥、李小妹分别认购1360.00万股、320.00万股、320.00万股[17] 股份转让与限制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董事等人员相关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27]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可请求撤销违法违规决议、要求董事会执行规定等[32][2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诉讼[35]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49] - 需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事项[45]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董事1名,设董事长1人[9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116]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27]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会设立审计、战略与可持续发展、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130]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45] - 不同阶段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有不同要求[153] 公司合并、分立等事项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77] - 公司分立、减少注册资本等应通知债权人并公告[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