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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钢气体(688548) - 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广钢气体广钢气体(SH:688548)2025-08-08 17:16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3] - 直接或间接持1%以上股份等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8] - 在持5%以上股份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8] - 近三十六个月内受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不得被提名[11] - 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被提名[11]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7] - 连任不超六年,满六年三十六 个月内不得被提名[20] 独立董事履职与管理 - 连续两次未出席应提请解除职务[20] - 特定情形致比例不符应60日内补选[20] - 辞职致比例不符应履职至补选,60日内完成补选[22] - 行使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6] - 关联交易等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审议[27] - 特定事项应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28]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9]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30] - 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十年[33]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34] - 公司提供资料公司及本人至少保存五年[37]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5%以上股份或有重大影响股东[42] - 中小股东指持股未达5%且不担任董高股东[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