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取消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废止相关监事会制度[1] - 修订《公司章程》,调整“股东大会”为“股东会”[2] - 降低临时提案权股东的持股比例[3] 股份管理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奖励职工,不超已发行股份总额5%,资金从税后利润支出,1年内转让给职工[9] - 发起人、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董事等人员股份转让有时间和比例限制[10]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11]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等[12] - 股东可请求撤销违法或违反章程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1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就董事等违规起诉[14][15] 关联交易与担保 - 股东会审议批准特定金额和比例的关联交易[18]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情况须经股东会审议[18][19]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0] 会议召开 - 公司在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股东会[22][23] - 独立董事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规定时间内反馈[23][2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议或自行召集临时股东大会[25] 人员任职与管理 - 董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任期届满前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35] - 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53] - 董事长、党委书记原则上由一人担任,党员总经理一般担任党委副书记[65][66]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需按规定时间报送年度、中期和季度财报[68]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68] - 公司不同阶段现金分红有最低占比要求[71] 其他 - 公司拟对多项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废止[84][85] - 《公司章程》修订后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83]
华能水电(600025) -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