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保障信息披露合法、真实等[2] - 信息披露应遵守公平原则,禁止选择性披露[5][8] - 信息披露应及时,自起算日或触及披露时点两个交易日内披露[9] 重大事件界定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属重大事件[5] - 同时发债的上市公司新增借款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为重大事项[6] - 同时发债的上市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为重大事项[7] - 同时发债的上市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为重大事项[7] 披露时间要求 - A股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在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披露[14][15] - H股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3个月内披露,年度业绩公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半年度业绩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15]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5] 报告披露内容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披露当期研发支出金额及占销售收入的比例、研发支出构成项目、费用化及资本化的金额及比重[16]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和现金分红政策制定及执行情况[17] 特殊情况处理 - 公司当年盈利董事会未作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应在定期报告披露原因及未用于分红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17]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8] - 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露或传闻且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应及时披露本报告期相关财务数据[18] 信息披露流程 - 公司信息披露需经责任人制作文件、董事会秘书审核、交易所审核登记、指定媒体公告等流程[34] 相关人员职责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应对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25] - 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应及时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27] - 董事会秘书对董事、监事履行职责行为进行书面记录并保存[28] - 证券部对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行为进行书面记录并保存[28] 保密与内幕交易 - 公司应与相关人员签署保密协议,要求对未公开信息严格保密[29] - 内幕信息知情人对未公开信息承担保密责任,不得内幕交易[31] 内部审计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对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进行监督[32] - 内部审计机构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情况和问题,至少每年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33] 其他事项 - 业绩说明会、分析师会议、路演应网上直播并提前公告,结束后及时披露主要内容[35] - 传闻影响股价时公司应提供证据、发布澄清公告并与传媒沟通[36] - 特定对象参观公司需合理安排,派两人以上陪同,专人回答问题[36] - 董事会秘书保管招股说明书等资料原件,保管期限不少于十年[37] - 控股子公司信息披露参照本制度执行,重大事件公司要履行披露义务[38] - 未及时准确报告信息披露事项等违规行为,公司对责任人进行处罚[40] - 董事会秘书有权建议董事会对违规责任人进行处罚[41]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且H股于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42]
普源精电(688337) -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