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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源精电(688337) -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普源精电普源精电(SH:688337)2025-08-08 17:46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8] - 兼任总经理等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超公司董事总数的1/2[8]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设1名董事长[11] 董事长选举 - 董事长由董事会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1] 关联交易关注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除担保)30万元以上低于3000万元需关注[11] - 与关联法人(除控股子公司)交易金额(除担保)300万元以上低于3000万元,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低于1%需关注[11] 董事会决议表决 - 部分决议事项(第(七)、(八)、(九)、(十五)项)须三分之二以上董事表决同意[13] - 第(十一)项决议须经出席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表决同意[13] - 其余决议应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13] 董事义务 - 董事辞职生效或任期届满后承担忠实义务两年[10] 董事会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18]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时,应召开临时会议[18] - 董事长应自接到提议或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后十日内召集并主持会议[19] 会议通知 - 召开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发书面通知[19]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开会议,公司原则上应不迟于会议召开前3日提供相关资料[20] - 定期会议书面通知变更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三日发出[21] 会议举行条件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2]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两名董事的委托[23] 决议通过条件 - 董事会决议需超全体董事人数半数的董事投赞成票,担保事项还需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9][30] - 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3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31] 提案审议 - 提案未获通过,条件和因素未重大变化时,一个月内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31]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问题时,应暂缓表决[31] 会议档案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36] 表决方式 - 董事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一人一票、书面记名投票[28] 独立董事要求 - 独立董事对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需说明理由,公司披露决议时应同时披露异议意见[29] 利润分配决议流程 - 董事会就利润分配决议,先通知注册会计师出审计报告草案,作出分配决议后出正式报告,再对定期报告其他事项决议[36] 会议记录 - 董事会秘书安排人员记录会议,内容含日期地点等多项信息[34] 规则生效与修订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且H股上市生效,修订须经股东会审批[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