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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源精电(688337) -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普源精电普源精电(SH:688337)2025-08-08 17:46

公司上市与股权结构 - 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A股3032.7389万股[6] - 2019年12月31日公司整体变更设立时股份总数为8000万股[18] - 苏州普源精电投资有限公司认购股份4320.00万股,认股比例54.00%[18] 股份转让与限制 - 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A股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9]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首发前股份[29]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查阅公司的会计账簿、会计凭证[36]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规定或内容违反章程,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37]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56]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80]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109]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116] 监事会相关规定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1名,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152]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154]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59][160] - 无重大投资或支出时,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0%,最近三年累计不低于年均可分配利润30%[168]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相关媒体公告[189][190][192]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