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普源精电(688337) - 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普源精电普源精电(SH:688337)2025-08-08 17:4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2009年4月27日成立,营业期限无固定期限,2022年4月8日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代码688337[5][6] - 2025年3月18日营业执照显示公司注册资本为19,410.403万元人民币[6] - 中国证监会2022年2月24日批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5] - 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505688344441R[6] 激励计划人员与股份 - 激励对象99人,占2024年12月31日员工总数697人的14.20%[14]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200.00万股,占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19,410.40万股的1.03%[16] - 拟授予第一类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各100.00万股,各占股本总额0.52%,各占拟授出权益总数50%[16] - 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所涉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股本总额20.00%[18] - 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获授公司股票累计未超股本总额1.00%[18] 激励计划时间安排 - 第一类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36个月[21][29] - 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60日内授予权益并完成相关程序[22][30] - 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不得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22] -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22] -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日与首次解除限售日间隔不少于12个月[25] -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比例为50%,时间为授予登记完成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24个月内最后一个交易日[26] -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比例为50%,时间为授予登记完成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36个月内最后一个交易日[26] -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满足条件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第一个归属期比例50%,时间为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24个月内最后一个交易日[31][33] -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比例50%,时间为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36个月内最后一个交易日[33] 激励计划价格 - 授予事业合伙人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20.08元[36] - 授予企业合伙人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22.09元[36] -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企业合伙人的授予价格不低于每股22.09元[38] -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事业合伙人的授予价格为每股24.10元,授予企业合伙人的授予价格为每股26.11元[39] 激励计划业绩考核 - 2025 - 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目标值不低于30%,触发值不低于15%;净利润增长率目标值不低于20%,触发值不低于10%[49][58] - 业绩完成度满足条件时,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最高100%[49] -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五个等级,不同等级对应不同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50] -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解除限售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数量×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50] -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A++、A+、A、A - 、N五个等级,事业合伙人和企业合伙人A+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100%,A - 为60%,N为0[60] -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个人层面归属比例(Y)[60] 激励计划其他事项 - 若在特定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调整[63] -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于2025年4月29日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65] - 2025年4月29日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66] - 实施激励计划尚需公示激励对象不少于10天,股东大会前5日披露监事会审核及公示说明[67][71] - 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通过后,董事会60日内授出权益并完成登记等程序[68]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无被认定不适当人选、重大违法违规等情形[72] - 激励对象资金来源为自筹,公司不为其提供财务资助[74] - 公司监事会认为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发展,不损害股东利益[75] - 激励计划需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独立董事征集委托投票权[76] - 激励计划授予对象不包含公司董事,董事会审议无需董事回避表决[77][78]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具备实施激励计划主体资格,草案内容符合规定[79] - 激励计划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