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钢股份(600019) -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时间 - 2025年7月24日刊登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5] - 现场会议于2025年8月8日下午14时30分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该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5] 股东参与情况 - 参与现场表决的股东(含代理人)7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9,631,396,016股,占比45.05% [7] - 参与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含代理人)1,115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10,391,938,604股,占比48.61% [7] 审议议案情况 - 审议议案包括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等[10] - 议案1以普通决议程序表决通过,议案3和议案4按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议案2以特别决议程序表决通过[13] 合法性情况 -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规定,表决人员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14] 其他 - 法律意见书正本三份[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