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5] - 不得由特定股东及其亲属担任独立董事[7] - 独立董事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该职[10] 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2]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4] 补选规定 - 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除职务,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4]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5] 解除职务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职务[19] 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2]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3]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保存10年[23]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公司原则上不迟于会前3日提供资料和信息[25] - 公司保存董事会会议资料至少10年[25] 职责与职权 - 负责重大利益冲突事项监督等[17] - 部分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7] - 享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特别职权[17] 公司支持 - 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提供便利和支持[18] - 履职涉及应披露信息公司应及时披露,否则独立董事可直接申请披露或向监管报告[38] - 聘请中介机构等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39] 津贴与保险 - 公司给予适当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40] - 独立董事不应从公司及相关方取得未披露额外利益[40] - 公司经董事会审议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41] 制度相关 - 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章程执行[42] - “以上”“以下”含本数,“超过”“高于”不含本数[43] - 制度经股东会批准生效,修改亦同[44] -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45] - 制度日期为2025年8月[29]
博通集成(603068) - 博通集成独立董事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