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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雁吉祥(600868) -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稿)
梅雁吉祥梅雁吉祥(SH:600868)2025-08-08 18:1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4年6月9日首次发行161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9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4] - 公司注册资本为189,814.87万元[5] - 经批准发行普通股总数为6440万股,成立时向发起人发行3130万股,占比48.6%[11] - 公司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898,148,679股[11] 股份相关规定 - 董事会有权三年内决定发行不超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14] -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股东有优先认购权[15] - 特定情形下,反对股东会决议的股东可请求公司收购股份,公开发行股份除外[15]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不同情形有不同处理时间和比例限制[16][17]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上市1年内、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9] - 董监高及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0]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3]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多项权利[26][41]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需书面报告[28]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3][128] - 特定情形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3][12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8]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1][167]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51][167]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6年[59] - 董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可由董事会或单独/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提名[59] - 董事会由7 - 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69][184]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监事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87]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半数以上监事通过[88] 财务与分红 - 公司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89]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90] -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90]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93] - 公司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93] 独立董事相关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191]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应解除其职务[192] - 特定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