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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冠宇(688772) - 监事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珠海冠宇珠海冠宇(SH:688772)2025-08-08 18:30

股权激励主体资格 - 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主体资格,无禁止情形[1] - 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未包括独董和监事[2] 流程安排 - 股东大会前公示激励对象,公示期不少于10天[3] - 监事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会前5日披露审核及公示情况[3] 计划评估 - 《激励计划(草案)》合规,未侵犯公司及股东利益[3] - 公司未向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损害利益[3] 计划推进 - 监事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实行2025年激励计划[4] - 相关意见发布于2025年8月8日[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