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修订 - 2025年8月8日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和取消监事会议案[1] - 《公司章程》将“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增加相关章节并完善内容,删除监事会章节[1] - 修订《公司章程》后同步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1] - 修订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取消监事会,废止《监事会议事规 则》[2] - 《公司章程》修订后法定代表人相关规定变更,辞任需30日内确定新代表人[4] 公司治理 - 取消监事会后由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2] - 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须经党委前置研究讨论后由董事会决策[4]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25%[5]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5][6]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6] 股东权益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收回收益规定,董事会需30日内执行,否则股东有权起诉[6] - 股东请求撤销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期限为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相关方诉讼[7][8] - 监事会、董事会收到股东请求后30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7][8] 股东会决策 - 公司股东会审议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0]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0] - 公司在连续12个月内相关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13] - 股东会选举特定情形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13]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14]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超公司董事总数的1/2[14] - 董事会每年定期会议拟从至少召开两次增加至至少召开四次[18] 各委员会 - 审计与风控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20] - 战略与ESG委员会成员由5名董事组成,含1名独立董事,设主任委员1名由董事长担任[21] -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21]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21][22] 其他 - 法定公积金转为增加注册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23] -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23]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的,可不经股东会决议[24]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应在10日内公示[25] - 修改章程或股东会作决议,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5]
中国医药(600056)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