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北新路桥(002307)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北新路桥北新路桥(SZ:002307)2025-08-08 19:01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5]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召开的应在5日内发通知[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召开的应在5日内发通知[10] 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4]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4] 会议相关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6]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若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8]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0] 股东权益与决议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股份,超比例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4]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或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4] - 股东会就回购普通股作出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0] 决议执行与报告 - 董事会负责执行股东会决议,总经理组织实施承办[34] - 股东会决议执行结果由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董事会再向股东会报告[34]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应保存不少于10年[28]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29]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轻微瑕疵除外)[32] - 公司应在股东会作出回购普通股决议后的次日公告该决议[31] - 公司应修改议事规则的情形有法律等文件修改或制定新文件致抵触、公司章程修改致抵触、股东会决定修改[36] - 议事规则修改由董事会组织,经股东会批准生效[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