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2] - 特定情形下,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需召开临时股东会[3]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6]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担保除外)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审议[7]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情况需审议[9] - 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70%等财务资助事项需审议[9]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担保情况需审议[10] 股东会召集流程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13]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将在作出决议后的5日内发出通知[1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4] - 董事会不同意或未反馈,股东可向审计委员会提议,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4] - 审计委员会未按时发通知,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自行召集[14] 股东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8] - 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18]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通知[18] 会议相关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9]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2] - 出现股东会延期或取消情形,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0]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28] 决议通过规则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30]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30] - 关联交易决议需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殊事项需2/3以上通过[33] 董事选举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出董事候选人议案[35] - 股东会选举二名以上非职工代表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35] - 当选董事须获得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过半数赞成票[35] 其他规定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37] - 股东会决议应公告出席股东和代理人人数、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比等内容[38] - 提案未获通过或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应特别提示[39] - 新任董事就任时间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39] - 公司需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39] - 公司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无效[39]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39] - 人民法院判决或裁定后公司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40] - 本规则作为《公司章程》附件[42] - 本规则“以上”“以内”含本数,“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42] - 本规则由董事会拟订,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43]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43]
丰茂股份(301459)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