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差错认定标准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涉及资产等差错金额占最近年度经审计对应总额5%以上且超500万元[5][6] - 会计报表附注重大错误或遗漏:涉及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或有事项未披露[9]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错误或遗漏:涉及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重大诉讼等[9] - 业绩预告重大差异:预计业绩变动方向与年报实际不一致或变动幅度超20%且无合理解释[9] - 业绩快报重大差异:财务数据和指标与定期报告实际差异幅度达20%以上[10] - 担保披露重大错误或遗漏:涉及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以上担保等[9] - 交易披露重大错误或遗漏:涉及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重大合同等[9] 重大差错处理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内部审计部收集资料等,提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董事会决议[7]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内审部门收集资料等,形成书面材料提交董事会审议[10] 信息披露规范 - 年报信息披露有重大遗漏或不符事实应及时补充或更正公告[10] 责任承担 - 董事长等对年报信息披露承担主要责任,董事长等对财务报告承担主要责任[11] 责任追究 - 因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被监管,内审查实原因报董事会追究责任[11] - 六种情形追究责任人责任,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11] - 四种情形从重或加重惩处,如主观因素致情节恶劣[12] - 四种情形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如阻止不良后果发生[13] - 处罚前听取责任人意见[13] - 责任追究形式包括通报批评等[13] - 责任追究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13] - 董事会对责任认定及处罚决议以临时公告披露[13] - 季度报告、半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参照本制度执行[15]
丰茂股份(301459)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修订)